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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举办福建工程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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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4:0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公众号” 可以订阅哦!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活跃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至8月举办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

1.以大赛为重要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赛教融合、产教相融,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分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本次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学院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福建最大的思政课,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一)。
四.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由福建工程学院主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承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校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及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大赛指导、协调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赛事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国省赛评委、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及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4.大赛设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专项工作组,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由创业实践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院级选拔赛、校级决赛的赛制。院级选拔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院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比赛,校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通过院级选拔赛、校赛网络评审,全校遴选产生30个项目入围校赛现场决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8年3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报名时,请同时填写《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二)、《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并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名参加学院选拔赛。
2.学院选拔赛(2018年3月-4月)。各学院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做好学院选拔赛的组织工作,要挖掘、鼓励符合要求的校友项目参赛,倡导师生同创。请各学院做好参赛项目的资格审查,并于4月20日前将优秀项目推荐材料(附件二、三)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fjut.edu.cn。
3.校赛网络评审(2018年4月)。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赛团队在报名网站报名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苍霞创客”成长训练营,并最终确定30个项目进入校赛现场决赛(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及就业型创业组的入围名额将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确定)。
4.校赛现场决赛(2018年5月)。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专家委员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
5.优质项目培育提升(2018年5月-8月)。根据省赛名额分配及大赛专家委员会意见,从校赛金奖项目中遴选优质项目进行深度培育、资源对接,推荐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8月下旬),大力支持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十.参赛奖励
大赛设置学生竞赛奖、教师指导奖、学院集体奖。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在校内举行的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具体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如下:
1.学生竞赛奖
大赛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奖励金额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办法(暂行)》执行(国赛金奖团队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3万元)。
2.教师指导奖
大赛设校级优秀指导教师20名,颁发荣誉证书,优先推荐各类创新创业评优评先及相关培训学习,并给予服务工作量认定。
3.学院集体奖
大赛设学院优秀组织奖3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集体奖2个,颁发奖牌,给予2万元专项建设经费,并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给予倾斜支持。
十一.工作要求
1.大赛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学院党政领导主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赛组委会将不定期督察各学院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3.各学院要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宣传,做到赛事信息覆盖于全校师生,并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尤其是优秀创业校友踊跃报名参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数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数的5%,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1%。
十二.联系方式
1.大赛主赛道
联系方式 黄老师:0591-22863876  
               陈同学:13178383891
电子邮箱:cxcy@fjut.edu.cn
办公地点: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京元餐厅三楼)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联系方式 郑老师:0591-22863316  
电子邮箱:jyb@fjut.edu.cn
办公地点: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京元餐厅二楼)
附件一: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附件二: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三:第四届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通知文件及附件点击
阅读原文下载

出品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排版 | 吕凡
审核 | 李梦莉 林海玲
指导 | 陈佳佳 黄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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